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首页| 新闻| 车型| 卖场| 劲爆地带| 实用| 中国| 日韩| 欧洲| 美洲| 国内新车| 国际新车| 试车| 维权| 全景看车| 美女| 人物| 旧版|
店家疑有猫腻  口说无凭仍需负责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4月4日 19:36        

消费者万先生投诉反映
  2004年5月,他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花5.8万元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厂家承诺质保期为两年或50000公里。
  该车6月17日第一次保养时,里程表读数7000公里;7月20日保养,里程表12000公里;8、9两月每月行驶5000公里,到9月29日做保养时,里程表已显示22000公里。可到2005年1月15日,特约维修店发现里程表为28000公里,也就是说,近4个月只行驶了6000公里。店家觉得里程表有问题,向客户提出免费为其更换。可消费者却表示没有问题,不需要更换。店家不再坚持。
  8月29日做保养时,维修店发现里程表显示为31000公里,即7个月内只行驶3000公里。店家疑心,消费者解释为车子休息。9月29日,消费者做保养,里程表读数36800公里,一个月又行驶了5800公里。此时,发现汽车有水箱漏水、变速箱渗油的现象,消费者要求更换变速箱。
  店家认为里程表动过手脚,公里数有猫腻,不同意再承担免费维修费用。


 专业办公室调解结果  免费维修 更换里程表
  万先生认为,车子没开到两年,公里数不到50000公里,还在厂家的承诺质保期范围内,理应维修。
  汽车专业办公室介入后认为,店家发现里程表有猫腻却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因此有责任继续履行合约为消费者免费修复水箱和变速箱,同时更换了新的里程表。


特别提示--店家疑心应采取措施
  店家认为里程表有猫腻,不能口说无凭,要有证据。在做第5次维修保养时,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但店家没有坚持,之后就不能以“当初客户不同意调换”为由推诿责任。既然作出过承诺,就要继续履行合约,在车辆保修期内,必须继续承担免费保养的责任。


东方网、CN汽车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