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至21日的“长沙国际汽车展”上突然爆出了一个“冷门新闻”:16日下午,展馆门前广场上突然出现了一辆宝马735Li,随之在车的侧面面向南方拉出了两条大红标语,一条写着“强烈谴责漠视消费者的利益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另一条写着“强烈要求退车”。红布白字,分外扎眼,一下子吸引了许多人围观。
记者现场采访时,一位拉着标语却不愿透露姓名和单位的人只是气呼呼地对记者说:“这几天,我们天天都会来的,老板到展馆里面找人交涉去了。”“车子是今年10月才买的,花了108万元钱。买了以后没多久就发现转向系统有问题,跑起来‘咯吱咯吱’直响。我们找经销商交涉了几次,只想讨个说法,可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不作任何回答。最后一次给我们的答复是‘12月1日给你们答复’,可现在是几号了?仍没有半点信息。”“我们这样做,也是被逼的”。
不知为何,记者看到这个场面,一点都不兴奋,似乎只有一种苦涩感,并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前几年轰动全国的日本三菱帕杰罗车伤害陆慧事件和武汉车主的“砸大奔”事件。
记得“砸大奔事件”出现后,有些媒体曾指责这种做法是“荒蛮的‘抬棺游街’现代版”。这次湖南宝马车主专找会有很多新闻媒体出现在车展上的第一天时,把“病宝马”拉出来“示众”,想必又会有人用同样的说法批评车主“荒蛮”。不过,记者倒不这样认为,因为车展第一天是“新闻媒体日”,上午是众多领导人搞“开幕式”的时间,湖南“病宝马”车主有意避开这一“敏感时刻”,想必事前作了充分考虑,说明他们并不“荒蛮”。不管别人如何评价这一事件,记者只是在想,即使这种做法是“荒蛮”的,但是,是谁让车主们一而再、再而三地采用这种“荒蛮”做法呢?
出现纠纷,最佳的办法应该是买卖双方坐下来平心静气地谈判和对话,寻找解决之道。但是,现时的汽车市场上,这种情景只能是汽车消费者在购车时可以享受到的“待遇”。一旦把钱交给了汽车经销商,随之也意味着车主把“话语权”交出去了。等到发现问题后,车主便由购车时的“上帝”变成了“孙子”,唯一只能乞求汽车厂商给予“恩赐”。遇到稍好一点的厂商,算是走运;如果遇到身后有“大树”作荫的,车主找谁说理去?最讨世人“皆大欢喜”的做法是“大痛无声”。如果像武汉“砸大奔”和湖南车主这样用“病车示众”的做法,都会遭来一些“有识之士”的批评,指责当事人“绕开法律不应该”。但是,这种事出现多了以后,人们就渐渐发现,说这种话的人“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的确,无论是“砸大奔”还是湖南车主这种“将病宝马示众”的做法,都不符合国际惯例,也带有明显的江湖义气,甚至让当地“消费者协会”和法院的脸上有些难堪,但是,要知道,车主也是被逼无奈啊!讲文明也好,按国际惯例办事也好,恐怕还不是主要针对普通百姓讲的。前不久有报道说,某地一个人被车撞了后,有人报警却无人过问,只能由当地普通百姓在几天时间里自发地给被撞者送吃的以度饥寒,当地民政部门甚至在接电话时竟说“人还没死,不归我们管”,让人好寒心,最终这位被撞后尚能吃饭、说话的人,硬是被冻死在路边的水沟里。法律是要靠人来执行的。执法者的许多不作为之后,作为弱势一方的车主,心目中只能接受这样的“惯例”:你不讲理就别怪我不讲理,这叫一报还一报。
由此可以看出,长沙车展上出现的这一幕不该出现的“活剧”,应该说有着必然的原因。它再次反映出虽然有了“召回法”等法规,但法律对消费者利益的维护仍然不力,使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仍旧投告无门。消费者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愤而采取一些极端措施,也是无奈之举。由此可以看出,车主在近几年时间里接而连三地出现“荒蛮”做法,从另一方面更加说应该想出更为妥当的办法。作为开100多万元的车子的人,应该具备大将风度。动不动就采取过激行为,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不符,也与宝马、奔驰车主的身份相背。车主们,请慎用、少用最好不用“抬棺游街”方式表达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