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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单方面毁约 可否索要双倍定金
http://www.cnautonet.com    2006年7月4日 11:46        作者:汽车007报

读者刘先生几日前致电专业办公室询问:如果在签署协议后,经销商单方面毁约致使买卖不能达成,作为消费者,我可否索要双倍定金?

Q 我国合同法中有规定,如果协议签署后已付过定金的话,发生这种情况,消费者可提出得到双倍赔偿的要求。具体法规如下:

A 114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减少)。

115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Q 车主包先生今年4月买了一部车,当车行驶至3700多公里上高速时突然熄火,无法启动,拉回维修站后经检测,维修站认为压力不够,要打开发动机以解决问题。包先生为此咨询:出现这种情况是否一定要打开发动机?有没有其他解决的办法?打开后会引出其他问题吗?

A 建议先把火花塞打开,用压力表进行测试(间隙),如果问题仍存在,就要考虑打开发动机处理了。不过建议车主最好找个懂车的朋友陪同,维修人员检查时,不要离开现场,以免今后有问题时讲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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