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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缺陷是不可触及的底线:“召回秀”是种误读
http://www.cnautonet.com    2008年2月14日 09:51        作者:中国青年报

    “难以想象,130余万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行驶在路上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好在,它们都已经被召回了。”近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2007年11月,也就是汽车召回制度实施3年来,国内已累计召回缺陷汽车130万余辆,涉及45家国内外企业的107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03次。其中,2007年召回缺陷汽车23次,共计58万余辆,涉及18个企业的25种车型。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汽车召回部负责人王琰认为,汽车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产品,涉及上万个零部件,而这些零部件又是由成百上千个配套厂生产的,而且汽车的使用环境千差万别。尽管各大汽车制造厂有着非常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也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财力,但是,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还是难免出现一些妨碍安全的问题。“我们必须意识到,少量汽车出现一点安全缺陷是难以避免的,一般与汽车制造水平、产品质量的高低没有必然联系。只要厂家在发现缺陷后采取得当的措施积极进行召回,就能很好地消除缺陷。”

  “汽车召回并不是什么可耻的,而是企业诚信的一个体现,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这个观念一定要改变。”王琰反复强调,“召回是正常的,不召回才是不正常的。汽车召回在我国仅仅是刚刚起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作为政府监管部门,今后要加大缺陷调查力度,推动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发展。”

  “召回秀”是一种误读

  近年来,随着召回的次数及企业越来越多,不少媒体和消费者把企业的主动召回看成一场形象“秀”。其中有媒体评论说:“自2004年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国内不少厂商的高调召回,似乎更是一场秀,把召回当成了一种营销手段,通过召回获得消费者的高度认同,借此宣扬自己的企业,提高美誉度。”还有媒体认为:“召回原因在于去年在华投资的整车公司面临更大的降价压力渴望在华急速扩张市场、推出新车速度过快、忽略质量生产所致。而一些企业在汽车召回上作起了文章,甚至有作秀之嫌。”

  汽车召回到底是不是一种作秀?低成本的汽车召回到底跟安全有没有关系?

  “召回成本跟风险并没有直接关系。”王琰告诉记者,“召回秀”的认知不仅是错误的,更是危险的。“比如长安铃木奥拓召回只是因为螺丝松了,听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在极端情况下却有可能引起爆炸。再比如北京现代的召回更简单,只因为部分伊兰特和索纳塔的点火开关内部零件尺寸不符,可能导致启动时点火开关非正常工作,启动电机可能烧毁……”

  据悉,汽车召回是指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的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进行的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缺陷汽车召回的条件:一是与安全有关;二是普遍存在的同一性缺陷;三是因设计或制造引起的,而不是使用或维护不当引起的。也就是说,没有安全隐患和没有设计缺陷不能成为汽车企业不召回问题车的理由,问题汽车召回的前提是汽车企业承认汽车在制造和设计中存在缺陷。召回对消费者是免费的,具体召回活动由制造商组织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

  “事实上,企业完全没有必要通过这种方式作秀。”王琰认为,召回并不是评优,由于消费者和整个社会认知水平的问题,汽车企业在召回时,不仅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且还要承担非常高的费用。“表面上看,换个螺丝或其他零件的成本似乎很低,但实际上,企业背后的功课还很多。”据了解,按照国际同比价格估算,平均每辆车的召回成本至少在人民币1万元左右。

  在日前举办的“汽车召回制度实施三周年暨产品召回制度研讨会”上,记者获悉,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对最近一次召回成本的估算高达3.3亿元人民币,该次召回涉及车辆约53万辆,也是国内目前规模最大的一次召回。广州本田企业代表邓昕表示,通过已实施的几次召回,广州本田认识到,召回成本是研究与开发、设计与制造阶段失误所产生的代价。召回一方面可以完善产品的设计、制造,另一方面可以消除可能产生的交通事故的赔偿费用。“实践证明,无论是从企业的社会责任,还是从成本分析来说,召回是处理缺陷的最好方式。”

  指令召回是一把剑

  “由于汽车的特殊性,在国内,汽车是第一个实行召回的产品。”王琰介绍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于2004年3月15日正式发布,同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所谓汽车召回,就是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尽管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则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以消除相关隐患。

  据悉,召回令一经颁布,就受到国内汽车企业的高度重视,距离正式实施(2004年10月1日)还有半年时间,就有国内汽车企业拿出了实际行动。2004年6月10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由于燃油箱隔热装置间隙问题,该公司决定召回部分马自达6轿车,共计38000辆。仅仅一个星期之后,6月18日,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免费检修或更换燃油箱的市场措施报告,涉及03款雅阁70240辆。同年9月8日,长安铃木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申请,被召回的奥拓轿车达157480辆。

  王琰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3年多来,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无论是对新车的产品质量,还是企业的研发能力都起到非常显著的推动作用。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完成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的初稿起草工作,预计最快将于2008年出台。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表示,除了已经纳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汽车、玩具,食品和药品外,其他所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健康伤害的产品都可能纳入召回范围,比如家用电器、电梯缆车等。

  刘兆彬透露,总局已完成草案初稿起草,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我们将积极努力尽快推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的法律层级,扩大产品召回管理范围,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据悉,该管理条例草案要求企业对缺陷产品进行主动召回,如果企业没有主动召回缺陷产品而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面临吊销生产执照甚至法律诉讼的后果。业内人士分析,该条例一旦通过,将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规。

  “指令召回是一把剑,主要是起到威慑作用。”王琰称,目前国内汽车召回的主要形式是有政府干涉的召回。“3年多来,还没有出现强制召回的情况,都是企业主动召回的。”来自汽车厂商的调查数据显示,有89%的汽车消费者认为“召回是企业负责任的表现”。从销售数字上看,绝大部分汽车在实施召回之后,其销量并未受到影响。“消费者对召回的正确认识,是召回制度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副巡视员汪立昕如是说。

  虽然目前实施的103次汽车召回都是企业主动召回,但王琰透露说,其实在主动召回的背后,企业的态度也有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过程。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代表谭文江也坦言,汽车产品召回实施3年来,他所在的企业对汽车召回制度也经历了从陌生到熟悉、从担心到支持的一个过程。如今,企业已经认识到对缺陷汽车实施召回是汽车制造商对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逃避责任,不仅不能消除负面影响,反而会大大损害企业形象。”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数据是,从召回效果来看,大部分企业均按时完成了召回计划,召回率达到75%以上,消费者满意度为94%以上,达到了预期目标。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司长孙波表示,这组数据表明汽车召回制度得到了广大企业的认同和积极响应,并取得了极大的社会效果。

  安全标准是没有止境的

  “安全标准与召回质检并不存在必然联系。”王琰认为,中国的标准要根据中国的道路情况和交通问题来定,“安全标准是没有止境的”。

  王琰介绍说,由于各个国家的情况不一样,因此标准也不可能一样,但基本的理念还是一样的。“汽车召回制度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目前,实行汽车召回制度的有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我们在全世界都做了调研,然后再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我们的标准。”

  “因缺陷产品进入市场而引发的公共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建立缺陷产品管理制度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在产品安全管理中,首先对缺陷汽车产品的管理跨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为消除缺陷汽车产品对使用者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危险,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制度保障。”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祥强调。

  “我们跟国外政府部门都有合作,如果发现中国制造的车型在国外有召回的情况,我们也会与制造商进行沟通,从目前的情况看,还不存在在国外召回但在国内不召回的情况。”王琰称,汽车召回是对企业利益的一种保护,而并非包袱,召回提升了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诚信度,实际上是一个双赢的结局。

  “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的实施给制造商带来了压力,也带来了动力。它促进汽车制造企业从源头抓质量,进一步完善了质量管理系统,巩固了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保证了公众生命安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对消费者生命安全负责任的表现。”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指出,“缺陷产品管理制度的建立提高了社会相互信任和企业诚信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如今,不少车主在接到召回通告后,显得很坦然。可以看出,国内汽车实施召回后,消费者对召回已经逐渐接受。迄今为止,几乎所有一线国产汽车企业都执行过召回,有的厂家甚至已经召回了3次以上。

  王琰非常严肃地再次强调:“无论如何,产品缺陷是一个不该触及的底线,无论是汽车企业,还是政府监管部门,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汽车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产品,即便是以高质量水准而闻名的品牌,也很难保证不出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因此,出现质量缺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面对质量缺陷的坦诚和勇气。”他表示,汽车召回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而直接避免汽车缺陷发生及带来的更多人身财产损害。统计数据显示,一种车型的召回能减少此车型事故总数的20%,危险性大的车辆召回更加有效。“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在我国汽车技术水平与安全水平较低的现实情况下,随着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将能够较为明显地提高我国道路交通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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