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承保条件苛刻 高龄车无奈“裸奔”
2013-3-1 15:4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进入3月,北京的富康车主张瑞(化名)又要面对车辆续保的问题,然而今年保险续保让他着实头疼。张瑞告诉记者,“保险代理公司说,由于这辆富康车龄已有10年,面临车损险、盗抢险等一些商业险不能投保的问题,只能承保交强险。”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代理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向记者坦言,“10年以上的车,的确面临这样的问题。一些大的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能再上商业险,而一些小的保险公司可能还能承保。”

  另一位保险代理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国家的规定,任何一个保险公司都不得拒绝车辆交强险的投保;即使是老旧车辆,只要能够通过车辆年检,均可以投保此险种。然而对于商业险,不少公司对此的规定则不尽相同,尤其是大型保险公司的承保条件更为苛刻。

  资料显示,商业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其中基本险为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而附加险则包括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不计免赔险等。

  记者调查发现,张瑞的这辆“高龄车”目前还能够在安邦保险和永安保险等几家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而对于附加商业保险,不同公司的规定是有不同。

  有报道称,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对10年以上车龄的老旧车一般情况下不承保自燃险、不计免赔险。有的公司甚至对于10年以上的车辆不再承包车身划痕险;如果是转保的车辆,8年以上的不再承包自燃险。

  一位保险行业内专家认为,2004年2月下发的《关于车险费率调整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已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拒保某类车辆的保险业务。因此,保险公司的这一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但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均告诉记者:“随着车辆年龄的增加,各方面的问题也将增多,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机构,自然也要考虑自己的利润和收益问题。”对于这一说法,财经领域的相关专家表示赞同,“商业保险也是一种商品,保险公司出售保险也是商业行为。因此,保险公司有权利选择消费者以及是否出售相关商品。”

  上述保险业人士均称:“对于高龄车主来说,不能投保一些险种,已经成为一个惯例,目前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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